我所考核评聘工人技师
发布时间:2002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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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山西省晋人办字(2002)47号文件精神,按照关于2002年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的安排意见,我所已将符合文件规定晋升高、中级工条件的人员共18人,上报省人事厅。
根据山西省人事厅晋人工字[2002]31号文件《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》及晋人办字[2002]49号文件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、文秘资料员等十工种工人技师评聘报名工作的安排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我所安排了有关考核评聘工人技师工作。
申报技师工种范围为汽车驾驶员、电工、管道工、保管员、收银审核员、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文秘资料员、消防战斗员、园林绿化工十个工种。
申报技师基本条件为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在高级工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。
另根据山西省人事厅文件精神,对1994年10月11日以前按国家或省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,工作年限25年以上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退休费90元,从2002年4月起执行。 (王丽峰 赵林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