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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增加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退休费

发布时间:2003-06-20

     近日,我所按晋人工字(2001)61号文件及2003年山西省人事厅工资处会议精神,经有关部门批准,从2003年1月1日起,为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增加工资、离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。在职职工每人晋升一档工资(内退职工增加档案工资),离休人员每人增加一个档差的职务工资,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退休费,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退职费。此项工作进行时,正处在全国上下抗击“非典”时期,在人事教育处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大家克服“非典”特别时期带来的困难和不便,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。     (丽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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