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,是创先争优集中性活动收官之年,也是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。山西煤化所广大党员、党务工作者和各总支、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,不断将“创先争优”活动引向深入,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显著提升,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山西煤化所党委决定,授予炭材料党支部、研究生党总支和退休第四党支部等3个基层党组织“先进党支部(总支)”称号、授予李德宝等26位同志“优秀党员”称号、授予刘东艳等18位同志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称号。
所党委希望全所各总支、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向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,牢记宗旨使命,坚定理想信念,永葆党性纯洁。同时,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扎实工作,为煤化所的创新跨越、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(王军)